新政 | 人在外地却丢了身份证?国家的这项新政策让你不再愁!
最近,小编在“陕西公安”后台看到了这样一项咨询:
针对这个问题,小编在这里向这位小伙伴公开回复:
2015年11月,公安部印发了《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为“《意见》”),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。
我省更是早在2016年就开始试点实施身份证异地办理制度。并且今年6月起,陕西将放宽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,届时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、港澳通行证、驾驶证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之一,即可在陕西省1304个户籍派出所和29个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居民身份证。
也就是说
6月起
在陕西只需有效身份证件
就可办理任何地方的身份证了
哪些人可异地办理身份证?
《意见》中提到,“根据《居民身份证法》的有关规定,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,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公民,申请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,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。”
按照这条规定,可申请身份证异地办理的人员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公民。
既然有可申请的,那必然就有不可申请的。
《意见》规定,以下四种人员,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,需回户籍地进行办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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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。
2. 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。
3. 伪造、变造、买卖、冒领、骗领、冒用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驾驶证和买卖、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。
4. 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。
异地补、换领身份证的流程
|| 第一步
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,填写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》。申请补领的,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。
|| 第二步
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、补领申请后,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,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。
|| 第三步
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,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,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。换领证件的,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。
2016年7月,陕西第一批跨省异地办理的身份证正式发放
办理时限与收费
依照《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,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。
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,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,没有其他任何费用。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,证件工本费20元,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的,证件工本费40元。
身份证办理进度可网上查询
在公安机关申领身份证后,只需登录访问陕西“互联网+公安政务服务”平台,就可轻松掌握身份证办理、制证进度。
查询方法 | 电脑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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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入网址:http://www.shxga.gov.cn
进入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,点击“网上办事”跳转至陕西“互联网+公安政务服务”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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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平台首页右侧登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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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查询中心”中点击“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”,输入验证码,点击“查询”即可。
查询方法 | 手机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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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“陕西公安”微信服务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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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“网上办事”进入“陕西公安”微信服务号网上办事大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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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点击“身份证制证查询”,在跳转至的查询页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,点击“查询”即可。
注:此功能目前仅支持本人身份证制证进度查询,且查询前需实名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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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海马